【適應癥】 : *治療失血、創傷和燒傷等引起的休克; *預防和治療低蛋白血癥; *治療肝硬化及腎病引起的水腫或腹水; *用于心肺分流術、燒傷及血液透析的輔助治療和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癥。 【貯藏/運輸】 于2~8℃或室溫(不超過30℃)避光保存及運輸,嚴禁凍結。 【有效期】 36個月。 【執行標準】 《中國藥典》2005年版三部。 【生產企業】 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 北京天壇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蓉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